【编辑】 shudarong 【发布时间】2005-12-12 12:05:09 【作者】 教务处 【来源】 教务处
为适应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需要,更新教育观念,改变教师的教学方式,规范学校的教科研工作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学校成立教育教学科研领导小组,校长任组长,教务处负责各类科研工作的管理。
二、学校努力为教师或教研组的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创造条件,及时提供教改信息和有关资料。
三、学校努力为教师提供外出学习或聘请专家来校讲学的机会。外出学习的教师必须交一份心得体会并在全校(全组)组织一次讲课。
四、每位教师都要树立教育教学与研究同步进行的整体观念,要有意识地培养自己的研究习惯。在教育教学实践中,必须撰写自我反思笔记,每月上交教务处检查,学期结束交教务处备案。
五、每位教师应加强在教学实践中的专业切磋、协调和合作,共同承担教科研课题或教改任务。每个教研组每学期必须承担1—2个以上的校本研究课题,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将课题研究申报表及实施方案交教务处备案。教研组申报的课题,教研组成员必须承担相应的任务。
六、每位教师,特别是高、中级教师应带头开展教学研究工作,带头在课堂教学方面深入改革,努力实现教师在教学实践中的组织者、引导者、合作者、促进者的作用。
七、每位教师每学期必须系统学习与新课程相关的教学理论,并写出学习心得交教务处备案。
八、每位教师必须指导好学生的研究性学习。每学年必须承担一个以上研究性学习课题的指导工作。
九、进一步完善“老带新”制度,开展好“老带新”活动,发挥骨干教师、学科带头人的积极作用。
十、每位教师必须承担上级下达的教科研任务。
十一、教务处应建立课题研究的专项档案,及时收集整理各课题组的相关资料。
十二、学校每年进行一次教科研工作评估,聘请有关专家对教研课题进行评审,并对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及教研组给予奖励。
十三、学校保证教科研工作经费的投入。
德江一中教育教学科研领导小组名单
组长:郑刚
副组长:邹习刚 蒋琦 陈小波 张蓉 张健
成员:汪小华 何露权 陈洪 罗君飞 付邦译 文跃忠 张翊前 黄修荣 苏湘黔 程济元 肖耘 刘开选 田玉白 教研组长 各班班主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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